中共十八大指出,要“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工作的核心問題,是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十二五”以來,我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繼續保持上升勢頭,先后跨越8000元和9000元關口,2011年、2012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8342元和9446元,分別增長19.3%和13.2%,均超過“十一五”時期年均增幅,且超出“十二五”規劃年增長10%的任務目標。由此看來,實現2015年人均純收入11300元的目標并不十分困難。
但是綜合分析,實現農民持續增收的目標,我省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制約因素:一是物價上漲降低了農民收入的實際增長水平。以2012年為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1.0%,比“名義增速”低2.2個百分點。二是經濟增速放緩對農民增收的影響不容忽視。特別是像農民務工相對比較集中的建筑業等,必然受到影響。三是農業發展推動力不足,在農民增收中的作用弱化。2012年農民來自第一產業純收入人均為3129元,增加184元,增速為6.2%,比純收入增速低7個百分點,現代農業發展在拉動農民增收方面的作用還有待加強。四是農村二、三產業力量相對薄弱,2012年我省農村家庭經營非農產業純收入增速為11.6%,較前兩年有所放緩。五是縣域經濟發展相對不足,限制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增收能力。六是農村內部地區之間、農戶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低收入戶增收慢,影響整體增收能力。七是農民增收主要依靠的是勞動力要素,來自于土地和資金等要素方面的收入較少,2012年農民人均財產性收入257元,僅比2011年增加了11元,成為“短板”之處。
為切實提高我省農民收入,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速工業化、城鎮化的實質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開拓更廣闊的空間
第一,按照“以市為單位整體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水平”的總體部署,實施縣域經濟總體發展水平考核,推動縣域經濟競相發展和均衡發展。堅持做強補弱,一方面縣域經濟發達的區域堅持做大做強,另一方面要特別注重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的縣域經濟的發展。第二,按照我省“一群一圈一區一帶”省域城鎮空間格局的總體謀劃,盡快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一方面提升縣域中心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建設品質,另一方面按照“規模適度、產業聚集、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的要求,著力建設城關鎮和中心鎮,培育縣域經濟發展的新載體,促進、吸引農村人口就近就地轉移。
二、加強管理、培訓和服務,增強就地轉移和勞務輸出能力
第一,把勞務輸出當作產業來抓、項目來做、實事來辦,在技能培訓、中介服務、打造品牌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進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第二,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帶頭人培訓,提升培訓實效。第三,推廣濟南市設立外來務工人員綜合服務中心對進城務工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的經驗,鼓勵各地整合分散的政策、資金、項目,建立對農民轉移就業管理、引導和服務的新機制;建立農民工工資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鼓勵農民自主創業。
三、不斷加大財政支農力度,改革完善市場投入機制
一是繼續落實好各項惠農政策,確保資金足額到位;繼續落實好各項補貼政策,擴大財政貼息資金用于農村的規模。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擴大對農民直接補貼的新機制。二是努力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積極引導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配置;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建立低保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增長的動態保障機制;積極推進城鄉一體的新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準。三是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改革完善“三農”投融資機制,逐步建立起以財政投入為導向,金融、企業、社會、外資廣泛參與的投融資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加大金融對“三農”支持力度,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發展和農村建設。四是運用市場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外資參與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資局面。五是建立產業風險規避機制,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擴大農業保險試點范圍,政策引導、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
四、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
一是深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在保證糧食安全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優化農業結構,發展農產品精細加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推進家庭、集體、合作、企業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增強龍頭企業的品牌效應和市場影響力,鼓勵其與農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聯系機制。二是大力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快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業向二、三產業延伸。三是強化農業區域布局,進一步做大做強農產品優勢產業帶。四是健全農產品現代市場流通體系,保障農產品貨暢其流,加大對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大對農業新技術示范、推廣的財政支持力度,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
五、深化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讓農民獲得更多收益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現有土地承包關系,在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的基礎上,推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確保農村居民抓牢土地權益,拓寬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途徑。二是在符合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系統整治農村低效利用和空閑的建設用地,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盤活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允許農村集體以土地入股、建設標準廠房租賃等方式參與開發經營,擴大農民財產性收入來源。三是探索農民宅基地管理的新辦法,建立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六、大力發展農村教育,提高農民素質
第一,抓好農村基礎教育。在農村免費義務教育的基礎上,盡可能地減輕高中階段教育負擔,加快普及高中教育,通過獎勵等方式鼓勵農民子女接受更多的高等教育,從整體上提升農民子女的文化素質。第二,切實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農民就業技能培訓,快速提升農民就業競爭能力,以教育富民。一是盡可能多地安排和使用好專門資金用于農民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二是培育更加成熟的農民工就業培訓市場;三是加強宣傳,積極引導農民自己增加培訓投入。
七、逐步加大農民種糧的政府補貼力度,增加農民轉移性收入
農民種田的費用隨著物價的上漲水漲船高,從而減少了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建議從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灌溉等幾個方面全方位地加大補貼額度,以減輕農民種田的負擔,從而增加農民的收入。